主旨:公告修正本局受理110年度補助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之規定及「110年補助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作業原則」。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部110年8月27日經人字第11003674670號函辦理。
二、本局109年11月13日以貿展字第1090251074號公告事項六規定,「110年度補助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及其他辦理貿易相關業務
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下,有關受補助公協會及其徵集廠商因公奉派出國案件,於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解散前,均一律暫停。
三、鑒於國際指標性展覽已逐漸恢復實體舉辦,各國為重啟經濟亦逐步降低入境限制,為協助受補助單位出國參展以帶動對外貿易,
在符合國內外入境、防疫及檢疫等相關規範措施下,放寬得派員出國參展;惟應自行負擔國內外相關檢驗檢疫及防疫隔離費用,
例如入境國家隔離期間(入境當日除外)之日支生活費、入境國家之防疫隔離費用、返國入住防疫旅宿、搭乘防疫車隊、
COVID-19篩檢費用及若返臺後經篩檢為陽性或通報確診,其門急診及住院隔離治療,以及隔離期間之膳雜費等各項費用,爰
修正前述公告內容及「110年補助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作業原則」第參點第十款規定(如附件)。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部110年8月27日經人字第11003674670號函辦理。
二、本局109年11月13日以貿展字第1090251074號公告事項六規定,「110年度補助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及其他辦理貿易相關業務
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下,有關受補助公協會及其徵集廠商因公奉派出國案件,於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解散前,均一律暫停。
三、鑒於國際指標性展覽已逐漸恢復實體舉辦,各國為重啟經濟亦逐步降低入境限制,為協助受補助單位出國參展以帶動對外貿易,
在符合國內外入境、防疫及檢疫等相關規範措施下,放寬得派員出國參展;惟應自行負擔國內外相關檢驗檢疫及防疫隔離費用,
例如入境國家隔離期間(入境當日除外)之日支生活費、入境國家之防疫隔離費用、返國入住防疫旅宿、搭乘防疫車隊、
COVID-19篩檢費用及若返臺後經篩檢為陽性或通報確診,其門急診及住院隔離治療,以及隔離期間之膳雜費等各項費用,爰
修正前述公告內容及「110年補助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作業原則」第參點第十款規定(如附件)。
相關網頁: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729500&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ndex=1&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