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發展組第三科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9月07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040048770號
附件說明:如文(1100250771-1.pdf)
主旨:公告「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及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會展產業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爰訂定旨揭申請須知。
二、受理時間自110年9月7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0年11月22日止。
三、檢附「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如附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9月07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040048770號
附件說明:如文(1100250771-1.pdf)
主旨:公告「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及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會展產業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爰訂定旨揭申請須知。
二、受理時間自110年9月7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0年11月22日止。
三、檢附「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如附件。
附件請瀏覽網頁: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72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