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推廣貿易服務費新增「e-Bill全國繳費網」繳費方式,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貿易法第21條規定,為拓展貿易,因應貿易情勢,支援貿易活動,由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統一收取貨品價格萬分之四的貿易推廣服務費(下稱推貿費)。
二、目前推貿費繳款方式除了以紙本臨櫃繳納外,另提供4種線上繳費管道,包括郵局網路ATM繳交、行動郵局APP繳納、關港貿單一窗口線上繳納及網路銀行匯款。
三、本署為提供更多元便捷的推貿費繳款管道,新增「e-Bi11全國繳費網」繳款方式,檢附「e-Bill全國繳費網」繳納步驟1份供參(如下圖)。